江淮汽车关于与蔚来汽车合作的进展公告
此外,公告中还表示,未来双方可在合作的基础上,探讨其他平台和资本合作的可能性。蔚来汽车方面也承诺,在后续产品的导入上将会优先考虑江淮汽车,这也是对于代工方利益的一种保证。与此同时,江淮汽车也只能运用蔚来方面的技术来生产双方合作生产的车型。
以下为公告具体内容:
一、合作项目
1. 双方同意合作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在本协议明确的相关范围内,蔚来汽车将授权江淮汽车使用其商标和相关技术,生产商定之新能源汽车车型(简称“合作车型”),江淮汽车负责进行合作车型的生产(简称“合作项目”)。
2. 双方初步确认产销量计划为5万辆/年,并同意每年做一次来年的产量预测。
3. 双方同意,未来双方可在合作项目的基础上探讨其他平台和资本合作的可能性。
4. 在满足蔚来汽车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产品质量、产能要求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蔚来汽车承诺除第一款车型外的后续车型优先导入。
二、合作项目时间节点
在制造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蔚来汽车将根据合作协议按时输入产品技术信息,以便江淮汽车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的具体推进时间表以最终双方协商确认的计划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蔚来汽车将提高产品成熟度,江淮汽车全面配合现场调试工作,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产品量产。
三、合作双方主要义务
蔚来汽车应当履行下述义务:
1. 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以支持江淮汽车按照项目时间计划完成生产准备并生产满足蔚来汽车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和工艺要求的合作车型;
2. 为江淮汽车提供生产合作车型所需的零部件和物料,以支持江淮汽车按照双方同意的商业计划生产合作车型。
江淮汽车应当履行下述义务:
1. 完成合作项目项下合作车型的公告目录申请等相关报批工作;
2. 协助蔚来汽车进行合作车型的产品投产,协助样车试制,并提供样车试制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确保合作车型量产的顺利完成;
3. 负责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批量生产满足蔚来汽车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和工艺要求的合作车型;
4. 江淮汽车应确保生产工厂的生产安全,并且满足环保、消防、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